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残联: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推进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发展意见的通知》(京残发〔2007〕71号)关于“各区县建成一所职业康复中心”,“区县职业康复中心的建设资金,以区县筹措为主,市政府可给予一定支持”的要求,结合首都残疾人工作实际,现就各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功能定位是开展本区县职业康复劳动产品的开发引进、产品展示推介、销售渠道的拓展及对街道、乡镇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管理与指导;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性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开展对各类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能力评估;开展与职业康复劳动相关的康复训练项目;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
二、建设规模
按照各类残疾人有职业康复和生活不能自理重残人有托养需求总人数5%的比例及区县职业康复中心拟定功能设置与建筑标准,确定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设规模。
(一)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管理指导场地:主要包括管理指导本区县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为基层职业康复站引进开发职业康复劳动产品;展示销售本区县职业康复劳动产品;对本区县参加职业康复劳动的残疾人开展技能评估;职业康复劳动信息咨询服务;残疾人家长亲友联系支持平台等。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
(二)职业劳动场地:主要包括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劳动项目场地等,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
(三)职业康复场地:主要包括作业训练、物理训练、语言训练、心理咨询、生活技能训练、辅助器具服务、文化娱乐和残疾人亲友活动,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
(四)托养服务场地:主要包括居住、卫生间、洗浴、医务室、护理站、值班室、更衣室等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五)必要的辅助设施:包括值班室、餐厅(包括操作间)、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综合办公室、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给排水及消防泵房、安全监控用房、空调机房等。
辅助设施面积为:500平方米(基数)+前四项服务功能使用面积之和×10%
三、设施建设的原则
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以新建为主,以购买为辅。凡购买国有资产性质的既有建筑,执行新建项目的政策。
四、补助标准
以新建或购买国有资产性质建筑形式建设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的,市发展改革委给予不超过工程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的资金支持;以购买商品现房形式建设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的,市发展改革委给予不超过符合建设标准部分面积购房款20%的资金支持。
五、申报程序
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筹建符合申请补助资金条件的,由区县残联提出申请报市残联,一式两份。一份由市残联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一份由市残联存档。按附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六、要求
(一)各区县残联要摸清有职业康复和托养需求的各类残疾人底数,按照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拟定的功能设置和标准进行设计和申请资金补助,超出功能设置和残疾人需求人数范围的不予补助。区县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协助残联做好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设规模确定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对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时间为2年(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超过时限的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三)各区县在申请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设资金补助的同时要积极与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协调落实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的性质、人员编制、运行经费等事宜,并将落实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残联。
(四)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应将残疾人的室外活动场地纳入新建职业康复中心项目建设中一并考虑。
附件:关于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筹建申请补助资金所需提交的材料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关于区县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筹建申请补助资金所需提交的材料一、以新建形式建设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市、区(县)政府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会议纪要;
2.项目申报单位的请示;
3.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4.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5.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节能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以购买现房形式建设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市、区(县)政府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会议纪要;
2.项目申报单位的请示;
3.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4.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批件;
5.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房屋买卖合同;
7.节能部门的审查意见。
购买现房还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测绘材料。如开发商不能提供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