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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2019北京企业残保金缴费比例降低至1.5%

浏览:70811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8-01 分类:北京残保金相关政策

北京企业残保金缴费比例下调至1.5%(原比例为1.7%)

 

2016残保金政策调整后,开始企业每年都需要缴纳大量的残保金然而,随着2019年北京残保金新政的******,不少企业要松口气了,因为残保金缴费比例降低了!

 

残保金缴费比例最新调整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 1333号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申报单位

 

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认定条件

 

1. 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劳动年龄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2. 依法支付残疾人工资;

 

3.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申报方式

 

通过「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或到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须现场申报该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不存在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该残疾人的就业情况。

 

1)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的在编人员;

 

2)用人单位实际向其支付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延期向其支付工资且延期不超过30天的;

 

3)在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

 

4)非本市户籍的。

现场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现场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 《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请正反面打印);

 

2.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期限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

 

3. 所申报残疾人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4. 1)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2)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减免缓缴政策

 

1)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2)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3)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不缴纳残保金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税务机关会进行催缴,同时财政部门也会催缴。

 

催缴后若仍未缴纳,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年9月30号,今年为12月15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若迟迟拒不缴纳,财政部门会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强制缴纳欠款和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款。

 

以上是北京市的残保金申报缴纳规定,各省市的残保金征缴政策,残障人士所占比例要求、残保金计算方法、征缴期限都略有差异。

 

 

残保金额度如何计算?

 

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残保金缴纳额的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的2倍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的2倍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4至8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按月计入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结果查看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在申报完成后3个工作日后,再次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确认后打印《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持存在异议残疾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申报。

 

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申报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并出具《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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